对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实》的,凭申报人书面申请、生父母居民户口簿、接生职员证实,以及公安机关 (或医疗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或出生公证书等材料申报出生登记;同时,在2010 年9月30日前的全省户口整顿期间,对所有无法正常出具《出生医学证实》的,也可凭申报人书面申请、能够证实母亲生养事实和母子(女)关系的《住院病历》办理户口登记。当前,本报不断接到一些群众关于户口题目的咨询,为此,本报与河北省公安厅联袂,为您解答户籍治理方面的题目。本报就一些群众咨询较多的题目联系了河北省公安厅治安治理局人口治理支队,该支队进行了具体解答。按照国办发[2010]30号文件的划定,北京市有关部分理应为杨支柱的第二个孩子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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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解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0号)精神,对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养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并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治理和处罚的依据,计划生养政策外出生人口的父、母亲只需要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实》就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为孩子申报户口。
超生儿童上户口罚不罚?河北公安厅为您解答
何亚福按:看了这则新闻,我想起杨支柱的第二个孩子现在仍旧是“黑户”。
群众:超生儿童上户口,是不是还要被罚款?
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已于5月中旬启动,6月1日起,全省十万名入户访查员将开始为期三个月的入户访查。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限制政策外生养婴儿落户,不得将户口登记情况作为行政治理和处罚的依据。因此,公安机关不会对超生儿童上户口的情况进行处罚。